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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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020年12月16日)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

 

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四、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五、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十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六、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七、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十八)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

 

八、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二十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二十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

(二十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编辑: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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